精制盐是食品工业的基础原料——调味、腌制、加工三大用途——食品加工用盐执行食用盐标准(GB 2721),采购渠道与家用盐不同(工业渠道购买食用盐原料)。
调味(基础用途):食品配方中的咸味来源——酱油、酱类、调味粉、肉制品、膨化食品——用量按配方(酱油 15%—20%、肉制品 2%—3%、休闲食品 1%—2%)——加工用盐要求:纯度高(99%+)、白度好(产品色泽)、无杂质(口感纯净)。
腌制(食品保藏):盐水腌渍(蔬菜、肉、鱼)——精制盐做腌制液(无泥砂、钙镁低——腌制品外观和风味稳定);腌制浓度 10%—20%(视品种)——精制盐溶解快(提高效率)。
加工辅助:盐水速冻(食品速冻——盐水载冷);盐析(蛋白质提取——大豆蛋白、明胶);面团改良(盐增强面筋——面包加盐 1%—2%);去腥(水产处理)。
要求与标准:食用精制盐 GB 2721(食品安全——重金属限量:砷 ≤ 0.5mg/kg、铅 ≤ 1mg/kg、镉 ≤ 0.5mg/kg;含量 ≥ 99.1%);加碘/未加碘(加工品按配方——部分加工场景需未加碘盐——稳定工艺);食品生产许可(SC)供应。
采购渠道(食品厂):食用盐工业渠道——盐业公司/盐厂食品级产品线(50kg 袋装——25kg 袋——食品厂规格);价格 700—1000 元/吨(2026 年 8 月);验 SC 证+批次报告。
注意:食品加工禁用工业盐(含量 99% 的“工业级”也不行——重金属限量不同——用工业盐做食品是违法);采购认准“食品级/食用盐”标识。
潍坊海磊精细化工食品级精制矿盐(GB 2721,SC 证,加碘/未加碘,附批次报告),食品厂渠道请联系 156-0123-0889 或 a514815032@gmail.com。